9月杨浦之星(党组织)——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党支部

发布日期:2016-09-05

 党建创新抓特色 提升能力促审判

——记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党支部

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以下简称“民四庭”)是审理房产案件的专业审判庭,主要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房产纠纷案件。近年来,房产案件逐年上升,一套房子是普通百姓几代人积蓄,法庭上当事人甚至扬言以命相搏,房产案件成了矛盾最容易激化的案件,承担这些繁重审判任务的是民四庭全体干警。民四庭党支部共有党员14人,占全庭人数的50%,其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6名,是一支年轻、富有活力的党支部;其中10名党员获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也是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其中女党员10名,还是一支柔肩担正义的巾帼队伍。

在杨浦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和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四庭党支部紧紧围绕全院中心工作,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习邹碧华精神”为抓手,在案多人少、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坚持明确目标,克服困难,夯实党支部队伍建设,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民四庭先后获得上海市法院系统2013年集体嘉奖;2011-2014年连续四年获得杨浦区人民法院优秀党支部;2015年度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度荣获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杨浦区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先进党支部等荣誉。

以思想建设为“先导”,提高党员政治素养

始终将思想建设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自觉将党员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党支部工作和各项制度建设,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每个党员撰写心得体会,谈理想、谈党性、谈体会,党员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积极运用多种手段,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如组织廉政专项教育,参观党史展览,依托支部微信群开展交流谈心等,定期开展基层党建重点、热点问题研究,发挥党支部党建正能量。做到年初有教育计划、每月有教育安排,确保党员教育时间、精力、效果到位。

成立青年学习小组,提高青年党员的政治觉悟。组织开展年轻党员对《要件九步法》的集中学习,积极参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演讲会”,一名党员同志获得第二名,并代表杨浦法院参加全市法院系统演讲比赛,教育干警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学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一名青年党员撰写的《邹碧华法律思想探析》获上海高院邹碧华精神研讨征文三等奖。

廉政教育不放松,形成正确的导向。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法官六项规定”、法官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规定。旗帜鲜明的鼓励勤奋学习知识,善于钻研工作,处事公道正派、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脱离群众、骄傲自大、自由散漫、铺张浪费的作风,站稳支部的立场。

以组织建设为“根基”,推进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

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立足问题导向,从严保落实;立足建章立制,从严立规矩;立足专项整治,从严抓整改,以良好的作风接受群众检验,保障中心工作。

落实支部带头责任,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石,群众看党的干部怎么样,最直接最经常的就是看身边的支部成员怎么样。支部建立委员“三定”制度,即定人分组联系党员群众,定期沟通通报支部工作,定标准开展工作。

深入营造支部引领、委员带头、党员群众跟进的良好氛围。利用全院的平台,鼓励党员创先争优,用身边事带动身边人,激发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优秀的责任感和内动力。

认真抓好新党员的培养工作。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传递正能量,提高党的威信。2016年拟发展党员一名,为党建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以先进性建设为“目标”,开展党支部特色工作

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各项主题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党支部先进性建设,注重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完善党支部内部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关心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支部内部相互通气,作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党性锻炼,并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积极关心干部,跟踪了解党员群众在繁忙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压力,既交任务、压担子,又帮助指导,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努力创造良好条件。

争取多方支持,完善精细化作业,提高党支部自身能力。争取同级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党建和业务教育资源,召开同业对标学习分析会,进一步在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找差距、找经验、找对策。

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优化支部管理制度,完善党支部制度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党支部的核心统领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固化党支部会议纪要制度,加强支部决策的执行和落实。将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好做法作为基层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固化下来,逐步实现管理常态化、制度长效化。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强化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杜绝自由散漫作风,树立干警遵纪守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坚持司法能力建设,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坚持通过业务培训、“四个一百”评比及案件讨论等多种载体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立足群众需求,化解“拆落地”等多件矛盾激化案件。发送司法建议、撰写案例和学术论文、进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完成网络直播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健全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发挥领导示范带动作用。面对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人员紧缺的现状,民四庭党支部按照“人岗相适”、“人员配置最优化”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三位党支部委员带头自办、参办案件,并担任疑难复杂、矛盾激化案件的审判长,代领支部成员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合理的考评原则,树立选拔干部的正确风向标。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标准,把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从一线队伍中选拔出来,推选出去,在党支部内形成你追我赶、唯有实干的工作氛围,充分展现民四庭党支部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