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明确近期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和基层书记培训等有关工作

发布日期:2014-04-22

 

近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安排相继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第一批、第二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作风建设“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处以上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尤其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

通知要求,要组织全市第二批活动单位观看宝山沪剧团原创现代沪剧《挑山女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对群众疾苦的切身感受,进一步加深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各区县各安排一场巡回演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观看。

通知指出,要按照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和中组部、中央活动办《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通知》精神,以及中组部3月10日—11日西安会议要求,第二批活动单位要认真排查分析基层党组织、重点是农村和居民区党组织的情况。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先集中逐个进行整顿,集中整顿工作在4月中旬完成,第二批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要加强检查督导,认真把关,抓好落实。村居党组织要先开展党组织书记培训,再开展活动。

通知明确,要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的通知》(群办发[2014]5号)的精神,本市居、村党组织书记由市里先进行一次集中专题培训,然后再由各区县组织相关培训。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尤其是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书记),均由各区县为主落实专题培训。对窗口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以指导。市领导分别到各区县为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要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

通知还提出了其他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