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专报第23期:杨浦区建立“六项制度” 拓展“一线工作法”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2014-09-30
 

杨浦区建立“六项制度” 拓展“一线工作法”

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固化“双百”为民行动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深化拓展“一线工作法”,形成定期集中联动为民服务机制,积极推动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化,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近日,杨浦区委结合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一线工作法”,开展集中为民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依托建立诉求收集、牵头包案、联动协调、跟踪督办、公示评议、总结评估等六项制度,于每年第二或第三季度,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一线工作法”主题为民服务行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复杂疑难问题,进一步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诉求收集制度。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依托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活动、“区委领导信箱”、“书记·百姓网下商”等“一线工作法”制度载体以及各类调研项目、重点工作,全面收集、汇总、梳理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难愁问题。属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范围的一般性问题,由区考核办纳入“一线工作法”问题处理系统落实办理;属需多部门协调处理或反复出现、回潮反弹、历史遗留的疑难问题,由区委组织部、区社建办深入分析形成原因,提出拟解决办法,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同时抄报区考核办。有关情况经区委审议通过后,召开动员会,正式部署开展集中为民行动。

二是牵头包案制度。根据区四套班子领导“一线工作法”定点联系街镇安排和工作分工,明确牵头化解的群众问题和相关责任部门,通过召开协调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带头深入社区,了解基层实情,发挥率先垂范、统揽指导作用,带动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手抓重点问题的推进落实,一手抓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疑难问题。

三是联动协调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类复杂疑难问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在收到问题7日内,明确步骤、举措、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等内容,形成具体解决方案。对限定时间节点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附情况说明一并报区考核办,同时抄报区“两办”督查部门。对于涉及旧区改造、物业管理、市容市貌等公共性、普遍性、倾向性的瓶颈难点,注重从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的层面提出有效的改进举措,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相关街镇发挥协同配合作用,为职能部门处理问题提供必要支撑保障,并依托居民区党组织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两办”督查部门、区考核办发挥审核指导作用,审核责任部门上报的方案、情况说明,加强过程指导和动态管理,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为全区在一定时限内集中解决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跟踪督办制度。区考核办将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方案,抄报定点联系该居民区的处级领导干部,并跟踪了解问题处理情况,对未按限定时间节点推进的,会同区“两办”督查部门,及时予以提醒和督办,确保问题按时解决。区“两办”督查部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将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报相关区四套班子领导。对于难度较大、需多部门共同解决的,由区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定点联系的处级领导、职能部门组成工作组,及时召开协调会或推进会,统筹推动问题解决。

五是公示评议制度。将即时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一方面,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限定时间节点内,将问题处理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区社建办、区考核办,同时抄报区“两办”督查部门。所有问题处理结果经区社建办梳理汇总并核查后,在“杨浦党建”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公示有疑义或评议不满意的,相关职能部门或街镇要在15天内重新落实整改,并向反映对象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依托“一线工作法”满意度测评机制,每年年底,区考核办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将集中为民行动的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是总结评估制度。区考核办参照“一线工作法”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考核,并综合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加强考核测评结果的转化运用,着力形成科学合理、考核有力的综合评估体系。区委组织部在行动结束后,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报区委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