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志坚同志先进事迹
一、政治坚定,勤奋好学,使命驱动追求卓越
寿志坚同志以强烈的事业感和使命感,以追求卓越的职业精神,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和法律功底。多年来,他坚持持之以恒地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做到工作间隙手不离书,闲暇业余伏案钻研。经过不懈努力,他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学习,并在该院率先取得了检察员任职资格,充分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良好的职业精神面貌。
二、执法为民,标本兼治,化解民忧捍卫权益
寿志坚以对党、对人民、对宪法的无限忠诚,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他坚持换位思考,倾听不同声音,了解当事人疾苦,标本兼治的处理案件,做到化解民忧、捍卫权益。如,在处理诈骗案中,他面对受害人电访、来访,耐心聆听,细心疏导,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配合,全力追回赃款,群众送来的“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等字样的锦旗挂满了办公室。在处理偷盗案件中,他坚持透过表象找根源,以“不仅治标,还要治本”为要求,积极与公安机关制定方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收、销赃人员进行追诉,有效斩断销赃渠道,最大程度保护了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使违法者得到应有惩处。
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调解矛盾促进和谐
面对近年来由民事纠纷转化的轻微刑事案件多发的现状,寿志坚同志通过细致调查,发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琐事纠葛、邻里纠纷引发所致,且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初犯、偶犯,因一时冲动而犯下错事,社会危害性并不大,如果这部分案件按传统诉讼程序处理的话,容易加深积怨,引发更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他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大胆提出将调解制度引入轻伤害案件的设想,积极开展《相对不起诉案件中调解机制的运用》的课题研究,并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对轻伤害案进行刑事和解的处理:案件中沈某驾驶的面包车在居住区内不慎将邻居刘某的儿子碰倒,刘某在与沈某的争执中将其鼻梁打伤,构成轻伤,随即刘某被立案侦查。事后双方都恢复了平静,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愿与对方调解的意愿,经寿志坚调查,发现刘某主观恶意不大,且平时工作表现良好,遂从有利于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在请示领导获准同意后,他启用调解机制进行调解,最终使两个“冤家”握手言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笑对病魔,坚守岗位,乐观豁达创先争优
2004年10月,寿志坚同志被诊断患有甲状腺癌,他坚持治疗、笑对病魔,坚守岗位、创先争优。面对病魔,他坦然接受癌细胞转移的事实,乐观接受化疗;面对工作,他坚持深入一线,承办大量案件,且专办重大复杂案件,不让病情对工作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他乐观、豁达、坚强的人生态度,以及执着、奋进、永不放弃的共产党员的品格深深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志。他以对生命的热爱、对人民群众真切的情感,对党的事业的赤胆忠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树立了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